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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贞丰县禁毒办招聘禁毒专干30人公告

贞丰禁毒 | 2020-05-18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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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贞丰县禁毒办招聘禁毒专干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禁毒委同意由县禁毒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专干3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贞丰县籍及在贞丰县有固定住所人员;退役军人(含应急救援部门退役人员)、公安院校毕业生、有其他与招录岗位相关特殊技能证书(需经国家权威部门认证并经招录部门审核)、有驾驶证;贞丰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其子女(属于易地扶贫搬迁户及其子女已办理新市民区户口迁移);优先条件需提供相应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禁毒专干30名(男性25名、女性5名)。

岗  位 招聘人数 备注
县禁毒办 2 男性
永丰街道办 5 男性3名、女性2名
珉谷街道办 4 男性3名、女性1名
龙场镇 4 在乡镇工作,男性3名、女性1名
者相镇 3 在乡镇工作,男性2名、女性1名
北盘江镇 2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连环乡 2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鲁贡镇 1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沙坪镇 1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挽澜镇 1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鲁容乡 1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白层镇 1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小屯镇 1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长田镇 1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平街乡 1 在乡镇工作,男、女不限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5日至2002年5月15日期间出生),160CM以上;

  4.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5.品行端正;

  6.热爱警务工作;

  7.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强制隔离戒毒的;

  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含曾被公安机关解聘或者辞退人员)、重大工作(活动)安保、疫情期间及辞职人员;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注:本次招录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5月15日-5月30日(每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县禁毒办:县禁毒教育基地三楼禁毒办综合办公室(贞丰县珉谷街道办塔山大道原特巡警大队办公楼)

  联系人:陈研 李梅(0859-6616626)

  报考人员应按照本公告及所报考的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报考人员本人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应与所报考的具体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报考人员(或被委托人员)错选(填)、漏选(填)导致报名失败,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立即予以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相关从业资格证件到办理报名手续。须按照本简章公布的招考岗位、报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贞丰县公安局禁毒专干人员信息登记表》,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报名所需的证件及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证件、资料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如期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须进行网上学历验证,考生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点击“本人查询”模块后注册并查询,将查询结果页面打印后交验。

  五、测试与聘用

  (一)技能测试:

  1.计算机基本知识及实际操作;

  2.基本法律常识。

  (二)面试:

  技能测试,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政审:

  按岗位需求,各类成绩占比综合排名,按招录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员,政审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四)体检:

  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并经政审合格后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由考生直接向体检机构缴纳)。

  (五)聘用及劳务关系: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禁毒办委托县公安局组织与贞丰县金丰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须参加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由各乡(镇、街道办)禁毒办、公安派出所管理使用,在县禁毒办指导下协助开展本乡(镇、街道办)禁毒、铲毒、预防毒品犯罪相关工作。

  (六)特别说明: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所有拟录用人员上岗时间由相关部门核实身体状况后再通知报到。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贯彻整个招聘过程,凡招聘过程及招录人员身体健康与疫情防控工作出现不符时,招录单位将视情暂定或者取消此次招聘录用。

  六、待遇及其他

  禁毒专干人员享受“五险”,其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文职)待遇执行,委托县公安局发放。本次招聘未委托其他任何单位,也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用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考生成绩及录用人员名单将根据招聘流程通过“贞丰禁毒”、“贞丰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或者在指定位置张贴公布。

  咨询电话:

  0859-6616626(禁毒办)

  贞丰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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