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儿童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6号)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为每人1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11月6日上午8:30开始。应聘人员请于测试当天8:00前到安徽省儿童医院感染楼6楼报到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2.地点:安徽省儿童医院感染楼6楼(合肥市望江东路39号)。
3.应聘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到达专业测试现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4.专业测试顺序按招聘专业岗位当场抽签确定。
(三)考官构成
面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名。
(四)专业测试成绩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具有回避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按规定回避。安徽省儿童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专业测试工作并现场监督。
二、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网站和安徽省儿童医院网站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考察阶段还需通过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省儿童医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单位网站和省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
五、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查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疫情防控
为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要自觉遵守现场工作纪律,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扫描“安康码”入场。考生通过“皖事通”APP或者支付宝“皖事通”小程序实名申领“安康码”,如实填报信息。考生须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红码”、“黄码”的考生,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来(返)肥的考生,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的考生,需提前与我院联系报备。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儿童医院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省儿童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237635 安徽省儿童医院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1-62998025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551-62237477 安徽省儿童医院监察审计科
附件
安徽省儿童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参加
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序号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3000404 | 2 | 1 | 5234301701530 | 161.65 |
2 | 5234301701529 | 157.2 | ||
3000405 | 2 | 3 | 5234301701606 | 157 |
4 | 5234301701605 | 153.5 | ||
3000406 | 1 | 5 | 5234301701609 | 209.35 |
3000407 | 1 | 6 | 5234301701611 | 168.1 |
3000411 | 2 | 7 | 5234301701623 | 179.15 |
8 | 5234301701622 | 155.3 | ||
3000412 | 1 | 9 | 5234301701629 | 185.4 |
10 | 5234301701628 | 182.05 | ||
3000413 | 1 | 11 | 5234301701630 | 170.8 |
12 | 5234301701701 | 152.85 | ||
3000417 | 2 | 13 | 1134300302219 | 220 |
14 | 1134300302315 | 197 | ||
15 | 1134300302206 | 194 | ||
16 | 1134300302204 | 190.5 | ||
17 | 1134300302327 | 189.5 | ||
18 | 1134300302321 | 187 | ||
19 | 1134300302130 | 185.5 | ||
20 | 1134300302230 | 184.5 | ||
21 | 1134300302311 | 182.5 |
原文标题:安徽省儿童医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www.ahetyy.com/news_639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