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及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我校2021年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教师岗位专业测试方式包括试讲、面试、实操。
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按不同专业于测试前现场抽签确定。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21年8月20日。请考生于2021年8月20日上午7:30准时到学校办公楼三楼第二会议室报到抽签,考生根据自己抽签的顺序进行专业测试。未按时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学校北校区(合肥市双凤工业园区凤霞路15号),分别设立候考室、备课室、测试考场、休息室等,并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首先进入候考室候考,按抽签顺序进入备课室、测试考场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结束后回到休息室等待公布成绩。
(三)专业测试内容和要求
专业测试由试讲、面试和实操三个环节组成。
1.试讲:按抽签顺序进行。考生现场抽取题目封闭式备课40分钟,拟定一份教案,进行无生授课,试讲时间为15分钟。
试讲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
2.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专业素养、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实操:实操时间为25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的技能。
专业测试由考官组长主持进行。试讲所需教材和教案纸均由学校统一提供。
试讲、面试和实操成绩现场评定并公布。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应将手机等通讯设备缴至现场管理人员,专业测试全部结束后返还,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专业测试成绩。
(四)考官构成
设一个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为7人,其中外聘考官5人。
(五)成绩合成
1.计分方法
专业测试各项目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满分为100分。合成后的专业测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试讲50%、实操占40%、面试占10%。
2.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招聘单位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于8月21日前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如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设定专业测试成绩75分为最低分数线,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成立2-3人考察小组,采取实地考察、政审函调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通过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三、进行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学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校园网和上级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举报电话:055165658203 。
四、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测试实施及有关工作,此项工作在省人社厅和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下,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教育纪工委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 系 人:王老师
咨询电话:0551-65658266
监督电话:0551-65658181 62816949
二〇二一年七月八日
附:
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岗位代码 | 准考证号 | 职测 | 综合 | 总分 |
3000095 | 3134301102512 | 91.5 | 99.5 | 191 |
3134301102515 | 99 | 86.5 | 185.5 | |
3134301102524 | 89.5 | 94 | 183.5 | |
3000096 | 3134301102627 | 113.5 | 98 | 211.5 |
3134301102527 | 108.5 | 86 | 194.5 | |
3134301102606 | 100 | 93 | 193 | |
3134301102623 | 98.5 | 94.5 | 193 | |
3000097 | 3134301102702 | 100 | 93 | 193 |
3134301102703 | 95.5 | 97 | 192.5 | |
3134301102713 | 103.5 | 87 | 190.5 | |
3000098 | 3134301102718 | 94 | 71 | 165 |
原文标题: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2021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安徽省汽车工业学校(原链接MD5:421c3c9b35ac865e360b55c4057814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