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校医院2023年第二批医务等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QW安徽医疗卫生01
基于“健康校园”建设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校医院医务等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 年龄 | 学科/专业 | 人数 | 招聘条件 |
1 | 全科医学/内科 医生 | 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 | 4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备二年及以上且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3.具备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 4.需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聘书。 |
2 | 儿科医生 | 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儿科学、中医儿科学、临床医学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备二年及以上且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3.具备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 4.需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聘书。 |
3 | 五官科医生 | 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基础医学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备二年及以上且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3.具备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 4.需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聘书。 |
4 | 手术室护士 | 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护理学 | 1 |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具备二年及以上三甲医院经历,且有手术室工作经历; 3.具备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且执业地点为三甲医院; 4.需提供三甲医院聘书。 |
5 | 医学影像科医生 | 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医学影像技术 | 2 |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二年及以上且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3.具备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 4.需提供二甲及以上医院聘书。 |
6 | 网络信息管理员 承担医院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管理、使用及维护工作 | 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及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学科专业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三、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医疗卫生事业和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及刑事处罚。
2.身心健康,可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且达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录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或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者通过安徽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平台(http://101.76.160.113/)网上报名(建议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或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9日17: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实名注册。进入招聘系统后,点击“注册”按钮进入注册界面,填写真实姓名,并以手机号或邮箱号注册应聘账号。
2.应聘岗位。注册账号成功后,在“招聘岗位”栏目选择医务人员岗位,并点击相应岗位“详情”-“我要应聘”,系统将出现“投递岗位成功”提示。
3.完善信息。应聘者返回招聘系统首页,进入个人账号页面,按要求填写“基本简历”。学习和工作经历有多条记录的,逐项填写。并在系统中上传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应聘者慎重执行提交等操作,一旦提交成功,个人信息不能更改,不按照要求填报、误填、错填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影响录用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系统提示“操作成功”即表示报名成功。
报名后没有接到考试通知的应聘者,不一一回复,敬请谅解。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材料后,校医院招聘工作小组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参加考试。考试前,对通过学校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现场复审。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数达不到3:1的,将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岗位。
(三)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等方案将在安徽大学人事处网页另行发布。
五、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校医院通知拟聘用人员来校办理入职手续。
学校与该批招聘录用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确立劳动关系。人事代理人员比照学校同岗位职工核定计发工资和校内绩效工资,缴纳住房公积金,在合肥市办理企业社会保险。人事代理人员依据《劳动法》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招聘工作在校纪委办和人事处的监督指导下,由校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基层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安徽大纪委办0551-63861581。
2.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非应届毕业生,有聘用单位的,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无聘用单位的,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4.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同时报名多个岗位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5.其他事项按照《安徽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校政〔2019〕29号)执行。
6.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大学校医院医务人员招聘工作组所有。
招聘政策咨询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551-65107646。
招聘系统咨询联系人:孔工程师,QQ号:2762281997。
特此公告。
原文标题:安徽大学校医院2023年第二批医务等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护理人才(原链接MD5:dcc669e3cb8960dc8d5ee7aedbf2dc84)